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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专升本科工作日程安排

作者:学生处 发布时间:2016-03-07
日   期 工  作  内  容
1月20-24日 专升本推荐考生公示。
3月7日 全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会。
3月8日 就业中心将拟推荐考生信息导入“高职升本科网上报名管理系统”,在系统中打印推荐名单,并报市高招办备案。
3月9日 专升本报考培训及考前教育会:包括网上报名流程、英语科目考试注意事项和考试纪律。
3月8-11日 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(含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)登录北京市高职升本科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。
3月12-14日 毕业班班主任对本班推荐考生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,导入考生电子照片(毕业登记照片),填写考生综合评价意见。
3月15-16日 就业中心审核,学生及各系修改、补充信息;就业中心生成考生号,提交市高招办审核。
3月17-18日 1、市高招办对推荐院校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;
2、市高招办审核通过后,各系打印《北京市高职升本科推荐考生报名信息表》,组织考生对《报名信息表》上的信息进行确认签字,系领导或班主任签字后统一交就业中心;
3、每名考生交报名考试费75元(每科25元),包括退役士兵。
3月18日 1、如有信息错误,报就业中心修改后重新打印签字;
2、下班前各系统一将报名考试费交到就业中心。
3月21日-3月22日 就业中心将报名考试费分别交至公共课考点校和专业课考点学校,并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。
3月23-25日 1、各系到就业中心领取专业课准考证;
2、班主任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,打印本班推荐考生公共课考试准考证,与专业课准考证一并发至考生本人。
 
3月26日
9:30-11:30
公共课考试
3月26-27日 专业课考试
4月6日 推荐学校、招生学校登录北京市高职升本科网上报名管理系统接收公共课、专业课考试成绩;市高招办公布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;考生查询本人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成绩
4月13-14日 招生学校办理录取手续
6月30日前 1、3月15日前,免试升本的退役士兵提交材料到就业办;
2、3月15-30日,就业办审核、汇总材料报市教委;
3、6月底前,市教委办理优秀退役士兵免试升本科备案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