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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专科学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
一、符合免试专升本的条件及手续办理
(一)符合以下条件的,可以申请免试专升本:
1. 2013年(含)后专科应届毕业生从本市应征入伍,2015年退出现役或2013年(含)后在校生从本市应征入伍,且退役后复学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专科(高职)学业,2016年取得毕业证书或入伍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。
上述人员在服役期间综合表现良好,服役期满并被评为“优秀士兵”一次(含)以上的(进藏兵不受限制)。
2、在校生2013年(不含)前从本市应征入伍,且退役复学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专科(高职)学业,2016年取得毕业证书的,须满足服役期满荣立三等功(含)或被评为“优秀士兵”两次(含)以上的(进藏兵不受限制)。
(二) 免试专升本手续的办理
1、符合退役后免试专升本条件的专科学生,北京生源京外高校学生必须在退出现役两个月内,向入伍所在地区县征兵办公室提出免试专升本申请;北京高校学生必须在退出现役两个月内,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免试专升本申请,原就读学校撤销的,向托管院校或市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免试专升本申请,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收集材料并进行审核。
2、2016年4月1日前,高校将相关材料报市教委,区县征兵办公室将相关材料报市征兵办公室,由市征兵办统一汇总至市教委。
3、2016年6月,经市教委核准后,根据专科(高职)升本科的有关规定,商北京市教育考试院,协调安排本科学校,为学生办理免试专升本录取手续。
(三)免试专升本的相关材料
1、学生本人“专升本”书面申请;
2、学生本人所获奖励证明材料:优秀士兵及以上奖励登记表复印件、优秀士兵证书或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3、学生本人退出现役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;
4、学校行校文向市教委报送专升本请示(盖学校章)及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名册》(见文件下载);
5、区县征兵办向市征兵办报送专升本请示(盖章)及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名册》(见文件下载);
6、学校及区县征兵办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。
二、符合考试专升本的条件及手续办理
(一)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直接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
1、应届毕业生2013年(含)后,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15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;
2、在校生从北京市入伍,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且于2016年毕业的。
(二)考试专升本手续的办理
1、北京生源京外高校学生必须在退出现役两个月内,向入伍所在地区县征兵办公室提出专升本考试申请并报名;北京高校学生必须在退出现役两个月内,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专升本考试申请并报名,原就读学校撤销的,向托管院校或市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收集材料并进行审核。
2、2016年1月15日前,高校将相关材料报市教委,区县征兵办公室将相关材料报市征兵办公室,由市征兵办统一汇总至市教委。
3、2016年2月底前,经市教委核准后,商北京市教育考试院,为学生办理专升本考试手续。
4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考试计划单列,根据考试成绩,单独划线,按照不低于50%比例进行录取。
(三)考试专升本的相关材料
1、学生本人参加“专升本”考试书面申请;
2、学生本人退出现役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学校行校文向市教委报送专升本请示(盖学校章)及《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专升本考试名册》(见文件下载);
4、区县征兵办向市征兵办报送专升本请示(盖章)及《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专升本考试名册》(见文件下载);
5、学校及区县征兵办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。
(一)符合以下条件的,可以申请免试专升本:
1. 2013年(含)后专科应届毕业生从本市应征入伍,2015年退出现役或2013年(含)后在校生从本市应征入伍,且退役后复学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专科(高职)学业,2016年取得毕业证书或入伍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。
上述人员在服役期间综合表现良好,服役期满并被评为“优秀士兵”一次(含)以上的(进藏兵不受限制)。
2、在校生2013年(不含)前从本市应征入伍,且退役复学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专科(高职)学业,2016年取得毕业证书的,须满足服役期满荣立三等功(含)或被评为“优秀士兵”两次(含)以上的(进藏兵不受限制)。
(二) 免试专升本手续的办理
1、符合退役后免试专升本条件的专科学生,北京生源京外高校学生必须在退出现役两个月内,向入伍所在地区县征兵办公室提出免试专升本申请;北京高校学生必须在退出现役两个月内,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免试专升本申请,原就读学校撤销的,向托管院校或市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免试专升本申请,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收集材料并进行审核。
2、2016年4月1日前,高校将相关材料报市教委,区县征兵办公室将相关材料报市征兵办公室,由市征兵办统一汇总至市教委。
3、2016年6月,经市教委核准后,根据专科(高职)升本科的有关规定,商北京市教育考试院,协调安排本科学校,为学生办理免试专升本录取手续。
(三)免试专升本的相关材料
1、学生本人“专升本”书面申请;
2、学生本人所获奖励证明材料:优秀士兵及以上奖励登记表复印件、优秀士兵证书或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3、学生本人退出现役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;
4、学校行校文向市教委报送专升本请示(盖学校章)及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名册》(见文件下载);
5、区县征兵办向市征兵办报送专升本请示(盖章)及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名册》(见文件下载);
6、学校及区县征兵办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。
二、符合考试专升本的条件及手续办理
(一)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直接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
1、应届毕业生2013年(含)后,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15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;
2、在校生从北京市入伍,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且于2016年毕业的。
(二)考试专升本手续的办理
1、北京生源京外高校学生必须在退出现役两个月内,向入伍所在地区县征兵办公室提出专升本考试申请并报名;北京高校学生必须在退出现役两个月内,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专升本考试申请并报名,原就读学校撤销的,向托管院校或市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收集材料并进行审核。
2、2016年1月15日前,高校将相关材料报市教委,区县征兵办公室将相关材料报市征兵办公室,由市征兵办统一汇总至市教委。
3、2016年2月底前,经市教委核准后,商北京市教育考试院,为学生办理专升本考试手续。
4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考试计划单列,根据考试成绩,单独划线,按照不低于50%比例进行录取。
(三)考试专升本的相关材料
1、学生本人参加“专升本”考试书面申请;
2、学生本人退出现役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学校行校文向市教委报送专升本请示(盖学校章)及《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专升本考试名册》(见文件下载);
4、区县征兵办向市征兵办报送专升本请示(盖章)及《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专升本考试名册》(见文件下载);
5、学校及区县征兵办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