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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高职升本科公共课考试考生须知

作者:学生处 发布时间:2013-05-08
一、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,诚信考试,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。
二、开考前30分钟,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。
三、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;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。
四、考生进入考场,除可携带2B铅笔、黑色字迹签字笔、橡皮、直尺、标准化考试模板考试用品外,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。
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,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、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与考试无关的物品。
考试期间不得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
五、考生进入考场后,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,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。考生领到答题卡后,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确、清楚地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,并在监考员的指导下正确粘贴个人信息条形码(日语、法语科目答题纸不用粘贴条形码)。
六、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。
七、试题答案要全部写在答题卡上,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。要按答题卡上注意事项所列要求作答。
八、考生在答题卡上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,不准在答题卡上规定答题区域外作答,也不准在答题卡上任何地方做任何标记。选择题的答案须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(日语、法语科目除外),非选择题的答案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区域以内作答,不能使用其它颜色墨水笔答题,不能使用涂改液、胶带,否则答题无效。
九、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、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草稿纸。
十、遇有考试材料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,考生须先举手,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。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。
十一、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答题卡、试卷、草稿纸整理好,再举手提出离场,经监考员检查无误并允许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,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。
十二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须立即停笔,将考试材料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、试卷、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,坐好静候收卷。待监考员收齐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,方可依次离开考场。
十三、考生不得将答题卡、试卷、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。
十四、考试过程中,如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的,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处理,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。